國際商標注冊比荷盧聯(lián)盟注冊商標所需資料和流程
2018-07-24 17:12 來源:lh0395.cn 點擊:次 編輯:易辰國際
國際商標注冊比荷盧聯(lián)盟注冊商標所需資料和流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經濟聯(lián)盟簡稱比荷盧聯(lián)盟,新商標法于 1996 年 1 月 1 日生效。新商標法是為了與歐洲經濟共同體協(xié)調法律保持一致而對原法令進行的修改。一份注冊申請效力可以在個三個國家使用。比荷盧聯(lián)盟商標注冊權的獲得基于申請在先原則。比荷盧聯(lián)盟商標局接受商品商標、服務商標、系列商標、聯(lián)合商標、集體商標、色彩商標的注冊申請。比利時、盧森堡、荷蘭為也是歐盟成員國之一,所以也可以申請歐盟商標。
比荷盧注冊商標類型: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系列商標、聯(lián)合商標、色彩商標。比荷盧商標申請以法人申請,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國籍、詳細地址、聯(lián)系電話;電子版清晰商標標樣;商品名稱和服務類別;提交商標注冊申請前,商標申請人必須對是有相同或者近似注冊商標進行查詢。
比荷盧商標申請注冊及流程:比荷盧聯(lián)盟遵循申請在先的商標注冊原則,只有在先商標申請人才有權獲得商標注冊和商標的獨占使用權,有限公司也可以作為申請人申請商標注冊。申請遞交后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guī)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zhí)。所有基于馬德里國際注冊,申請地域比荷盧聯(lián)盟的商標申請均需自動接受在先沖突商標的查詢。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駁回通知書后在規(guī)定限期內可提交復審,要不然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zhí)柧挥璞A簟=泴彶,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后,便會在比荷盧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兩個月為異議期。 經異議被裁定可以注冊的商標,或經公告沒有異議的商標將獲準注冊并下發(fā)注冊證。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xiàn)大概需要 8-12個月。
比荷盧商標使用期限十年 ,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xù)使用的,應在注冊有效期滿前六個月申請續(xù)展注冊,每次續(xù)展注冊有效期為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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