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商標成員國以及特點
2021-04-21 14:03 來源:未知 點擊:次 編輯:易辰國際
►最專業(yè)的顧問團隊為您量身打造最佳的辦理方案!歐盟商標的建立是歐洲聯(lián)盟為“建立歐盟統(tǒng)一市場,消除貿(mào)易壁壘,使貨物和服務可自由流動于歐盟成員國之間,以促使歐盟的經(jīng)濟發(fā)展”所采取的一個重要措施。歐盟商標局位于西班牙 Alicante,于1996年1月1日開始受理歐盟商標申請。僅需一次注冊的“歐盟商標”即可覆蓋整個歐盟
到2014年4月為止歐盟成員國共28個
歐盟成員國名單:奧地利(Austria)、比利時(Belgium)、丹麥(Denmark)、芬蘭(Finland)、法國(France)、德國(Germany)、希臘(Greece)、愛爾蘭(Ireland)、意大利(Italy)、盧森堡
(Luxembourg)、荷蘭(Netherlands)、葡萄牙(Portugal)、西班牙(Spain)、瑞典(Sweden)和英國(United Kingdom)(共15個)。
2004年5月1日,愛沙尼亞(Estonia)、拉脫維亞(Latvia)、立陶宛(Lithuania)、波蘭(Poland)、捷克(Czech Republic)、斯洛伐克(Slovakia)、匈牙利(Hungary)、斯洛文尼亞(Slovenia)、馬耳他(Malta)和塞浦路斯(Cyprus)10國正式加入歐盟。 2007年1月1日加入的國家: 保加利亞 羅馬尼亞 2013年7月1日加入的國家:克羅地亞
承認的候選國:土耳其
商標特點
優(yōu)點:
1.申請人通過提交一份申請即可在歐盟 27 個成員國內(nèi)得到對該商標的保護,無需再分別指定所希望得到保護的國家;
2.一件商標申請最多可涵蓋三個類別商品或服務,超過三個類別的,每增加一類費用須另外收取。
3.歐盟商標在任一成員國的使用將被視為在所有成員國的使用,即使商標只在加盟國中的一個國家使用,也不會因為沒有在其它國家使用使該商標而遇到被撤銷的危險;
4.歐盟商標的轉(zhuǎn)讓、變更或續(xù)展將在全部成員國范圍內(nèi)發(fā)生效力。
5.注冊費用較低 ,歐盟商標申請注冊所需費用比逐一國家的相關(guān)費用便宜很多,續(xù)展費用也較低。
6.享有巴黎公約優(yōu)先權(quán)。同一商標用于一種或多種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在巴黎公約成員國申請后6個月申請歐盟商標時,可享有優(yōu)先權(quán)。
缺點:
1 .歐盟商標注冊對商標的顯著性要求很高。 27個成員國中只要有一個成員國中有人提出異議,且異議成立,將導致該注冊被駁回。盡管該駁回商標可以轉(zhuǎn)換為國家申請,且保留原申請日,但申請人須支付向每個 國家的轉(zhuǎn)換費用。如果商標的顯著性不是很強,則不適合申請歐盟商標注冊。
2 .在內(nèi)部市場協(xié)調(diào)局申請的時間較難確定。如果一切順利,可能在一年內(nèi)獲得注冊。但是,只要有異議,該商標就不能及時得到注冊。解決異議需花費很長時間,通常是 2 年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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