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注冊商標需要注意的
2020-08-07 10:13 來源:lh0395.cn 點擊:次 編輯:cute
有著“亞洲四小龍”之稱的韓國位于東亞朝鮮半島南部,經濟發(fā)展較快,小編今天要介紹的內容是在韓國注冊商標需要注意的。
韓國商標法于1949年11月28日頒布,歷經十幾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于2002年12月11日完成。韓國商標法屬于大陸法系,采用的是注冊基于申請在先的原則,韓國是《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以上是韓國商標法的一些簡單說明。
在韓國注冊商標需要先記住的兩點:
1、將使用商標方式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必須于核準后六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實際開始使用的宣誓書才可完成商標注冊。并且在獲得核準通知前,若該商標已開始使用則可變更申請基礎為已使用商標方式申請。
2、自商標注冊后五年內必須使用該商標,否則可能被撤銷,商標注冊后第五年與第六年間需提交使用宣誓書及使用證據。韓國商標注冊對于進入韓國市場而言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商標注冊不僅能夠幫助企業(yè)在一定的時間內打開產品知名度,還能在遭遇商標侵權時做有力的后盾。
注冊韓國商標的詳細流程
商標設計:注冊韓國商標申請之前申請人可以自行設計商標;
商標查詢:申請人對商標文件進行查冊,檢查是否與在先申請的商標存在近似或相同,確保商標的可注冊性;
商標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韓國知識產權局;
商標受理:通過審查的商標,韓國商標注冊處會發(fā)給申請人一個受理編號的回執(zhí);
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商標公告:商標審查通過便刊登公告,為期3個月,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
商標注冊:商標公告期內不存在異議或經裁定商標異議不成立的,將會被核準注冊,并取得商標注冊證。成功注冊后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日算起,到期后可以進行續(xù)展,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xù)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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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商標法于1949年11月28日頒布,歷經十幾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于2002年12月11日完成。韓國商標法屬于大陸法系,采用的是注冊基于申請在先的原則,韓國是《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成員國。以上是韓國商標法的一些簡單說明。
在韓國注冊商標需要先記住的兩點:
1、將使用商標方式提出商標注冊申請,必須于核準后六個月內提交該商標實際開始使用的宣誓書才可完成商標注冊。并且在獲得核準通知前,若該商標已開始使用則可變更申請基礎為已使用商標方式申請。
2、自商標注冊后五年內必須使用該商標,否則可能被撤銷,商標注冊后第五年與第六年間需提交使用宣誓書及使用證據。韓國商標注冊對于進入韓國市場而言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商標注冊不僅能夠幫助企業(yè)在一定的時間內打開產品知名度,還能在遭遇商標侵權時做有力的后盾。
注冊韓國商標的詳細流程
商標設計:注冊韓國商標申請之前申請人可以自行設計商標;
商標查詢:申請人對商標文件進行查冊,檢查是否與在先申請的商標存在近似或相同,確保商標的可注冊性;
商標申請:商標注冊申請文件遞交至韓國知識產權局;
商標受理:通過審查的商標,韓國商標注冊處會發(fā)給申請人一個受理編號的回執(zhí);
商標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商標公告:商標審查通過便刊登公告,為期3個月,任何人都可以對該商標提出異議;
商標注冊:商標公告期內不存在異議或經裁定商標異議不成立的,將會被核準注冊,并取得商標注冊證。成功注冊后有效期為10年,自申請日算起,到期后可以進行續(xù)展,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xù)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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