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標注冊和審查
2016-04-25 13:47 來源:lh0395.cn 點擊:次 編輯:易辰國際
一、加拿大商標概要加拿大現(xiàn)行商標法制定于1985年,全稱為《商標及反不正當競爭法》。該法被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時間為1995年。在加拿大,商標權(quán)的產(chǎn)生基于使用在先。商標注冊權(quán)授予在加拿大最早使用該商標的人、在加拿大使該商標馳名的人。加拿大對于注冊商標的類別沒有特別規(guī)定?勺缘纳虡朔N類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體商標和證明商標。加拿大是世界知識產(chǎn)權(quán)組織、世界貿(mào)易組織以及巴黎公約的成員國。
二、加拿大商標審查
對意向使用申請,申請人需提供將要使用的具體商品或服務項目清單。
如果是已經(jīng)使用,應提供在加拿大使用該商標的所有申請人前任的名單;該商標已經(jīng)使用的具體商品或服務項目清單;在這些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該商標的最早使用時間,如果這些商品或服務項目分組,應列出每組的最早使用時間。
審查員將對申請注冊的商標進行審查。若對所審查的商標有任何懷疑,商標審查員將會正式通知申請人對于商標的駁回理由,并授予申請人答復的機會。如果申請人的答復仍然不能滿足審查員的要求,申請人將會收到一封拒絕該商標申請的通知和理由。這種情況下,申請人有權(quán)向加拿大聯(lián)邦法院上訴。如果審查通過,提交后的6個月左右,申請人會收到一份正式通知書,并將在商標公告上予以公告。商標被公告后,任何人可以對商標提出異議,異議期限為兩個月。商標被異議后,商標異議局會給申請人發(fā)出異議聲明副本,商標申請人可在一個月內(nèi)提交異議復審理由,隨后,異議人和商標申請人依次有理由提交誓證和書面理由,并在口頭聽證會上提出各自的理由。異議被撤回或者異議失敗的話,申請將被批準。
基于實際使用在加拿大申請的商標注冊在核準注冊后應及時交納注冊費,不得延期,否則會視為放棄申請;基于意向使用的商標,在簽發(fā)注冊證之前,必須提交該商標已經(jīng)開始在加拿大使用的聲明,使用聲明必須在核準注冊后6個月內(nèi)提交,可以申請延期。
商標注冊的有效期限為商標獲得注冊之日起15年,續(xù)展的有效期同樣為15年。商標由于未續(xù)展失效后,可立即重新申請注冊。商標自注冊之日起滿5年后,任何人不得以在先使用或者以馳名商標為由提出撤銷申請,除非能夠證明商標注冊人當時已知道自己的馳名商標或在先使用情況。基于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商標,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任何人可以隨時向加拿大聯(lián)邦法院申請撤銷注冊商標。
注冊費用:一個類別一個價格
保護期限:自注冊日起15年
受通時間:2周內(nèi)
注冊時間:18-26個月
申請材料:
1)申請人中英文名稱及地址
2)商品或服務類別及具體項目
3)商標圖樣
4)申請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5)最早在加拿大使用的日期
6)本國注冊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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