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商標注冊材料和申請資格審查流程
2016-06-24 11:24 來源:lh0395.cn 點擊:次 編輯:易辰國際
一、加拿大商標簡介1.加拿大保護商標的現行法律為1985年的商標法。該法被多次修改,最近一次修改時間為1995年。
2.商標權的產生基于使用在先原則。
3.可以申請注冊的商標有:商品商標、服務商標、聯合商標和證明商標。
4.加拿大對商標注冊的類別沒有作相關規(guī)定,一個商標申請可以包含任何商品和服務。
5.加拿大是《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和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
二、申請所需資料
1、以法人申請,附《營業(yè)執(zhí)照》或有效登記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1份;以自然人申請附個人身份證明文件1份;
2、申請人的詳細信息(中英文),包括姓名或名稱,性質、國籍以及詳細地址、郵編,聯系方式;
3、電子版商標標樣;
4、商品名稱和類別;
5、申請人提交真誠使用商標的聲明,說明將要在何種產品或服務上使用有關商標(打算使用);該商標已經使用的具體商品或服務項目清單;在這些商品或服務項目上使用該商標的最早使用時間,如果這些商品或服務項目分組,應列出每組的最早使用時間。
6、申請人提供在商業(yè)中真實使用商標的聲明(實際使用的);
7、簽署的委托書。
三、商標的申請和注冊
1、申請人資格:
(1)在加拿大打算使用以及打算被許可使用商標的人;
(2)在加拿大已經使用商標的人;
(3)其所屬國是巴黎公約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已在其所屬國注冊或申請注冊該商標并已經在任何地方使用該商標的人;
(4)已經在任何一個巴黎公約或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同使用該商標且該商標已在加拿大馳名的人;
2、申請流程(順利情況):
(1)形式審查:申請遞交后對提交的申請文件、商標圖樣、委托書等文件進行的合法性審查;符合規(guī)定的,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zhí)枴?/span>
(2)實質審查:根據法律審查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是否與在先注冊的商標相同或近似、是否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對于不通過實質審查的商標,審查官將書面通知申請人,并告知駁回理由。申請人在接到該駁回通知之日起限期內可提交復審,否則,該申請將被視為放棄,申請日和申請?zhí)柧挥璞A簟?/span>
(3)公告:經審查,審查官認為商標申請可以被接受后,便會在加拿大官方商標公告上刊登公告。自公告日2個月為異議期。
(4)提交使用聲明:經過上述程序后,商標專利局頒發(fā)“允許通知”(anoticeofallowance),非注冊證;基于打算使用的商標,在簽發(fā)注冊證之前,頒發(fā)“允許通知”之后的6個月內,申請人必須提供在商業(yè)中真實使用商標的聲明,可以申請延期。
(5)注冊核準:商標專利局接到真實使用聲明后,再次進行審查。如果經審查決定接受真實使用的聲明,頒發(fā)注冊證書。整個順利的申請過程(如果沒有駁回、異議等情況出現)大概需要18-26個月。
3、有效期:從注冊日起算15年,注冊有效期滿需繼續(xù)使用的,應在注冊有效期滿前6個月申請續(xù)展注冊,每次續(xù)展注冊有效期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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